修正条款如下:
3.3投标人具备5年以上发电机励磁系统的制造经验(提供2014年-2016年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制造厂商技术力量强,质保体系全,应保证在一日内无尝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备品备件供货期不超过三天。
3.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生产本次招标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具有自有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和试验设备,不接受代理商和中间商投标。
5、请于 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个人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锦程大街2769号)。
其他条款同原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83号
项目负责人:李丽萍 电话:0431-85907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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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系人:费女士、曲女士
电 话: 0431-85903863、85908804 行号:102241000121
电子邮件:1770744718@qq.com 银行帐号:420022240920001484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