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孟村回族自治县利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沧州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烟气处理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河北-沧州-孟村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孟村回族自治县利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RHP-C181700360545-1-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 工程编码 | 130930170009-002 | 所属地区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 工程名称 | 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烟气处理工程总承包 | ||
| 建设单位 | 孟村回族自治县利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
| 工程地点 |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材料设备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一期2×29MW燃煤热水尾部烟气治理工程,共用系统按最终规模4×29MW燃煤热水进行设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 | ||
| 招标代理单位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600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10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
| 联系人 | 张献 | 联系方式 | 0317-21201098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5-24 09:0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5-28 17:00: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5-24 09: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5-28 17: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7年5月24日~2017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06室) | ||
| 内容 |
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烟气处理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181700360545-1-2 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批复,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孟村回族自治县利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烟气处理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孟村回族自治县利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主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烟气处理工程总承包。 3、建设规模:在南部县城东环路外、团结路以南规划一座热水房,内设四台29MW链条燃煤热水(分两期建设),占地面积60亩。城区供热采暖面积可达260万平方米。新建供热管网49KM。新建换热站38座。 4、资金已落实。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一期2×29MW燃煤热水尾部烟气治理工程,共用系统按最终规模4×29MW燃煤热水进行设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 三、供货安装周期 供货安装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包含: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果投标申请人不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则须提供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 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5月1日至今,时间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时间为准),具有5台及以上29MW及以上或具有5台及以上单台烟气处理量12万m3/h及以上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处理系统的供货和安装业绩。(设备必须已投入运行使用,并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 4、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 5、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申请。 五、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投标申请人必须有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如果投标申请人不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则须提供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原件。 4、投标申请人满足本公告要求的销售业绩原件(必须提供可证明是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的相关证明资料)及该业绩的环保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原件。 5、申请人报名须持上述相关要求的原件和上述1至4款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于2017年5月24日~2017年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办事处(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06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孟村回族自治县利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5303141020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706室 联 系 人:张献 电话/传真:0317-2121098 招标代理机构监察部:黄斌 联系电话:0311-6905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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