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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华建监招:2017-06号
1、招标条件
本五华县武装部应急应战指挥中心及生活设施楼建设项目监理,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7】5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及招标人均为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五华县武装部应急应战指挥中心及生活设施楼建设项目监理;
2.2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4079平方米(其中一栋应急战指挥中心建筑面积约3250平方米,一栋生活设施楼建筑面积约805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约30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造价约3245.17万元。
2.3招标范围: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保期内相应的监理工作。
2.4招标控制价:工程监理费约41.66万元(已下浮)。
2.5工程地点: 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 。
2.6承包方式: 按实结算下浮50%(计取基数为工程审定的建安造价)。
2.7监理工期:自工程开工至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
2.8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及人防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省内企业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管理班组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证明资料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对外公布的信息为准)
3.2信誉要求:自2016年1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的投标。
本投标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合法劳动合同关系
及近三个月(2017年2、3、4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注:根据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和特点,按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标准要求,以表格形式配备好监理机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6)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3~6项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除国家规定可二维码扫描的,其余原件核查);
(7)企业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网站已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等企业库建档业务(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打印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报名时间:2017年5月 31 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华县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2017年5月 31 日下午15:30时对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在网上公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7年6月1日至 6 月 5 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五华县水寨镇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6月 21 日15:3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招标人(盖章):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公地点: 五华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六楼
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0753-443218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五华县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五华县城前进街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 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53-4430323
日期: 2017年5月 23日
附件1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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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人数(名) |
姓 名 |
岗位证书 |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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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理
工程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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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监理
工程师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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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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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表监理机构组成人员数量须符合广东省建设厅粤建管(2002)97号文关于工程项目监理最少人数配置数量要求。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在最低配备标准的基础上只可增多不得减少。
2、上表人员岗位安排必须一人一岗(人员不得重复安排使用)。
3、本表格在投标报名时各投标人须另外单独提交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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