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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新增项目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高州市省级水利建设示范县新增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由高州市水务局高水[2017]47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必须的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招标人为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包括潭头镇2宗灌区改造工程、深镇镇4宗灌区改造工程、曹江镇1宗灌区改造工程、大井镇1宗灌区改造工程、平山镇2宗灌区改造工程、南塘镇2宗灌区改造工程、荷塘镇1宗灌区改造工程、荷花镇2宗灌区改造工程和古丁镇6宗灌区改造工程,每宗工程灌溉面积为1000~9900亩,工程匡算总投资约6810万元,总灌溉面积约4.5万亩,具体工程实施内容以批复为准。
本次招标包括按合同规定而进行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等文件的编制,工程勘察、测量,相关档案资料整理与移交,以及工程实施到完工验收全过程的勘察设计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2.2 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2.3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2.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证明)。
2.5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6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踏勘现场:本项目工期紧、工程分散、项目环境因素复杂,为确保工程进度,保证各潜在投标人利益,在2017年6月2日由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携带人员相应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到项目现场签到(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人)并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负,然后持招标代理人确认其已踏勘现场的证明进行投标。该份踏勘现场证明原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请派人持本公告“3.2报名资料”中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本工程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亲自于2017年5月26日~2017年5月31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报名;
3.2 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资质证书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5)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材料;(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7)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单独提交)。《报名申请表》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 /下载)。
以上(1)~(6)项资料一式二份,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及传真、邮箱、联系人及其移动电话)、目录和页码装成册;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有复印的资料在报名时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登载,所有相关信息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668-6888626
招标代理机构: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小姐 联系电话:020-87117946 传真:020-87117946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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