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静安区电力石南站及其配套土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土建,招标代理: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招标编号:SHXM-00-20170518-1617,开标地点: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电力石南站及其配套土建工程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及其以上资质,且监理人员专业配备齐全,年龄结构合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力石南站及其配套土建工程监理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518-161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5-17-20418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电力石南站及其配套土建工程进行工程监理,建全地下10KVKT站1座基础土建788.5平方米,2座10KV箱式变压站基础土建。总建筑面积788.5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59.5m2,地下面积:729m2)项目总投资2686.72万元,建安费1672.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86.57万元,预备费127.94万元、监理周期229日历天。
5、交付地址:静安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495000(国库资金:495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已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5-24 17:00:2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6-01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6-14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6-14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新华路345号4号楼2楼
2、开标地点:新华路345号4号楼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网上投标回执(有数字签名乱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无线网卡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投标单位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全套投标文件(敲章后扫描上传)的同时在项目开标时需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书面文本:正本1份;副本4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自2017年5月23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29日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携带以上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至新华路345号4号楼2楼现场审核,合格的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一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以上证照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并提供原件现场核验,若以上证照正在年检,请出示相关行政主管机关的年检证明(原件)。逾期递交资料或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资料的,将拒绝其报名资格。
八、联系方式
| 采购人: | 上海市静安区市政工程和配套管理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安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老沪太路202号 | 地址: | 新华路345号4号楼2楼 |
| 邮编: | 200042 | 邮编: | 200052 |
| 联系人: | 张建军 | 联系人: | 范啸天 |
| 电话: | 62325153 | 电话: | 13621917510 |
| 传真: | 62325153 | 传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