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海安高新区秀才港安平西路...,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安县,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AX201509101569,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HAX201509101569 | 项目名称 | 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 | ||||||||||
| 标段编号 | HAX201509101569004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高新区秀才港(安平西路以北段)新建工程一标段;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5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7日 |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高新区秀才港(安平西路以北段)新建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设计停车场道路在原有道路上增加2m,设计停车位3*6m。共规划面积4659m2,设计停车位49个。 (2)工程地点:海安县高新区; (3)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道路及停车场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园路工程。 (4)计划工期:2017年06月16日到2017年08月15日;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注: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5日到2017年06月07日09:00分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07日0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5000元整。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2013)4号文第25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含电子文件3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花园大道66号 联系人:邓棋友 电 话:0513-881629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王晓梅,卢玲 电 话:153709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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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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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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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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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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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mail |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0]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园区道路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安高新区秀才港(安平西路以北段)新建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设计停车场道路在原有道路上增加2m,设计停车位3*6m。共规划面积4659m2,设计停车位49个。 (2)工程地点:海安县高新区; (3)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道路及停车场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园路工程。 (4)计划工期:2017年06月16日到2017年08月15日;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注: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报名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5日到2017年06月07日09:00分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6月07日0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5000元整。 (2)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并携带 CA证书及刻有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的普通光盘、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至开标现场,若不带上传投标文件所用的CA证书导致投标文件将无法解密,按苏建招办(2013)4号文第25条的有关规定,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3份、含电子文件3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3)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安县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花园大道66号 联系人:邓棋友 电 话:0513-881629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王晓梅,卢玲 电 话:1537098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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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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