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连云港中华西路西延新建工程建设监理;,所属区域:江苏-连云港-连云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70316110802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中华西路西延新建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3207031611080201 | 项目名称 | 中华西路西延新建工程 | ||||||||||||||||||||||||||||||||||||||||||||||||||||||||||||||||||||||||||||||||||||||||||||||||||||
| 标段编号 | 3207031611080201-BE-001; | 标段名称 | 中华西路西延新建工程建设监理;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5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1日 | ||||||||||||||||||||||||||||||||||||||||||||||||||||||||||||||||||||||||||||||||||||||||||||||||||||
| 公告信息 |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中华西路西延新建工程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16】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从中华西路与云和路交叉口西延,与安泰路、平山路相接。 2、工程规模: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852米,红线宽约40米;其中包含:下穿工程长约400米。 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5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5、监理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88万元 6、标段划分:建设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3人,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不少于5人,江苏省监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或省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7年2月至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http://www.lygztb.gov.cn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投标人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人CA密码锁,未及时递交投标人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建议备用介质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备用介质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备用介质文件(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4、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 工:1850518264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纵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七路与金海大道交汇处美食水岸8号楼南区 15楼 招标人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0518-82233933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838116 招标人联系人:张子寅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33958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86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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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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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0]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本中华西路西延新建工程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16】1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从中华西路与云和路交叉口西延,与安泰路、平山路相接。 2、工程规模: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约852米,红线宽约40米;其中包含:下穿工程长约400米。 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的“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 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55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 24 月并配合至审计结束 5、监理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88万元 6、标段划分:建设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不少于3人,江苏省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不少于5人,江苏省监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或省监理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17年2月至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http://www.lygztb.gov.cn 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其它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投标人CA密码锁、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人CA密码锁,未及时递交投标人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备用介质文件: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备用介质文件,如提供,建议备用介质文件采用U盘或者光盘形式。备用介质文件应为非加密投标文件(.nJSTF),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用介质文件要确保能顺利导入评标系统,否则自行承担解密不成功,以及因特殊环境(如不可抗力)导致的停电、外网(互联网)瘫痪等所导致的启用紧急备用模式(备用介质导入、单机模式等)所造成的后果。 依据相关规定, 网络投标(加密文件)与备用介质文件(非加密) ,前项不能读取,可按后项评审。 4、电子标书制作: 以下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1)投标人采用广联达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148252693或 http://115.28.33.52/G2/anonymous-index-file!anonymousFileDownLoad.do下载广联达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广联达软件公司: 郑磊:13812332568 刘书丹:18651253807 (2)投标人采用国泰新点的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的,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到QQ群:242454657或http://www.lygztb.gov.cn/LYGNET_HY/login.aspx下载新点投标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有软件问题可联系国泰新点公司: 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 工:1850518264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纵 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七路与金海大道交汇处美食水岸8号楼南区 15楼 招标人邮编:222000 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人传真:0518-82233933 代理机构传真:0518-85838116 招标人联系人:张子寅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518-82233958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838869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进行诚信库审核,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C座。 江苏CA、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B座。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ygggzy.gov.cn/或http://www.lygztbzx.gov.cn/或http://www.lygzt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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