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江岸区实验光明幼儿园建筑及安装工程资格预审,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江岸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WHQDZC2017-09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江岸区实验光明幼儿园建筑及安装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的要求,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房产基建设备管理站(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江岸区实验光明幼儿园建筑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江岸区实验光明幼儿园;
2、招标编号:WHQD ZC2017-095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380万元,投标控制价人民币359.9万元(其中含预留金21万元,预留金为不可竞争性费用),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需提供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单位职工);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还需提供项目经理建安B证)及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需提供安全员C证)、施工员、预算员,必须是中级职称且为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需提供劳务合同、身份证、上岗证、职称证及加盖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材料且现场网上查询);
7)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15、16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取得在公告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受贿记录查询告知函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9)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证明材料(以营业执照为准);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时,需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 2017年5月25日起至2017年6月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汉阳办事处(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上述“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审查合格后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3、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资格预审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
(二)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五、资格预审地点及时间
(二)(一)地点: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
(二)时间:2017年6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席资格预审仪式。
六、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教育局房产基建设备管理站
联 系 人:余锋
联系方式:027-82882175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汉阳区龙阳大道凯悦大厦B座19楼
联 系 人: 王瑞
电 话: 027-84766877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投诉电话
监管部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徐竞
电 话:027-82739060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