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南长沙宁乡县实验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田径场篮球场合成材料铺装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南-长沙-宁乡县,所属行业分类:篮球,招标代理: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NXCG-GK-201705120035,开标地点:6.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宁乡县实验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田径场篮球场合成材料铺装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乡县实验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田径场篮球场合成材料铺装工程(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705120035,委托代理编号:闽建发采购【2017】029号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及预算:
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1、项目名称:宁乡县实验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田径场篮球场合成材料铺装工程
1.2、项目标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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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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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验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田径场篮球场合成材料铺装工程 |
6016452.70 |
1.3、项目其他情况说明:
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主材、所需附件、辅材、备品备件、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检测、验收等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所有费用,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保管配合费等相关费用(包括材料、物价上涨因素)等。⑵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NXCG-GK-201705120035
委托代理编号:闽建发采购【2017】029号
3、项目预算(元):6016452.70
4、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⑴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⑶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⑷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外省企业需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处于有效期)。
(4)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招标文件获取:
5.1时间:2017年 5 月26日9时至2017年 6 月 2 日17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地点: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文件获取地址:宁乡县玉潭镇新城大市场七区六栋
5.3方式: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文件电子版请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宁乡县政府采购网》(http://ningxiang.ccgp-hunan.gov.cn)和《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www.csggzy.gov.cn/)下载,凡未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的,其投标恕不接受。招标文件每份400元。
5.4、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5、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7年6月 15日 9:30:0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7年6月 15日 9:30:00 时。
6.3、开标地点: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壹拾贰万元。
7.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宁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310214000000007426
7.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公告期限:
2017年 5 月26日9时至2017年 6 月 2 日17时(5个工作日)。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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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
宁乡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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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5802596023 |
电话: |
0731-8701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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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宁乡大道168号 |
地址: |
宁乡县玉潭镇新城大市场七区六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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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可 |
联系人: |
喻波 |
备注:采购项目属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
附件下载
1、招标文件(宁乡县实验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田径场篮球场合成材料铺装工程().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