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大唐长山热电厂
二、招标内容:
1、大唐长山热电厂对拟拆除的托儿所建筑物及建筑物内所含资产出售给中标人,全部拆除工作及建筑垃圾以及物料的的外运、处置以及清运等工作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工程概况和拆除方式:原托儿所建筑时间,1981年;二层砖混结构楼房:1376平方米,两栋砖瓦结构平房:1019平方米,总面积:2395平方米,院内管道、围栏需保留。房屋拆除所有废旧物资归拆除方。
3、投标人将建筑物拆除后对地面进行平整,保持与原地面水平。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拆除能力和购买能力。
四、报价的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一)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5月3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山镇
(三)单位:大唐长山热电厂
(四)联系人:李洪俊,电 话:0438-2914081邮 箱:185363252@qq.c0m,邮 编:131109
(五)投标人提交报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扫描资料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查验处置的拟拆除建筑物。踏查时间报名结束后招标人统一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