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GN2017-03-0843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26日
二、招标项目名称: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药剂(螯合剂)采购
三、招标条件
1、招标人:宿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自筹
四、招标内容:宿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药剂(螯合剂)采购项目,采购量为72吨。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五、招标方式:√公开。□邀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书;
3、2015年1月1日以来拟投标产品需具有两家及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处理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拟投标产品的生产商须设有实验室,同时具备飞灰重金属检测能力,以保证能够定期对飞灰及稳定化处理后的重金属进行检测,确保稳定化处理后飞灰产物各项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须提供所投产品带CMA认证标志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八、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
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05月26日起至2017年06月2日,每天上午9:00时-11:30分,下午14:00时-17:00时。
2.报名地点: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三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公司大厦9楼903室)或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zhaobiao03@126.com邮箱。
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被授权代表的经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供货业绩;
4.代理商厂家授权书(如有);
5、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报名资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连同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标公告及报名单位的资格、信誉、业绩、履行合同的综合能力等对报名资料进行综合审查,只有合格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大厦9楼903室
邮编:230051
联系人:周宏彬、汪召镧
电话:62220230/17775059772、62220236
传真:0551-62220222
E-mail:zhaobiao03@126.com
十、开标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