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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禅西大道、龙湾大桥、佛陈大桥新桥及魁奇路东延线二期奇龙特大桥日常养护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佛山市禅西大道、龙湾大桥、佛陈大桥新桥及魁奇路东延线二期奇龙特大桥日常养护工程 批复文号佛交函〔2016〕455 号及佛交函[2017]143号批复单位佛山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项目名称  佛山市禅西大道、龙湾大桥、佛陈大桥新桥及魁奇路东延线二期奇龙特大桥日常养护工程
  批复文号  佛交函〔2016〕455 号及佛交函[2017]143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佛山市禅西大道、龙湾大桥、佛陈大桥新桥及魁奇路东延线二期奇龙特大桥日常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佛山市禅西大道、龙湾大桥、佛陈大桥新桥及魁奇路东延线二期奇龙特大桥日常养护工程已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以佛交函〔2016〕455 号及佛交函[2017]143号批复,项目发包人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西大道、龙湾大桥、佛陈大桥新桥及魁奇路东延线二期奇龙特大桥日常养护工程

本次招标养护范围包括:禅西大道一期公路、禅西大道二期公路、龙湾大桥及引道、佛陈大桥新桥、魁奇路东延线奇龙大桥,具体情况如下:

禅西大道一期起于罗村街边佛山机场南的省道桂丹公路,终于季华路,路线全长约6.5km,大桥1座,中小桥4座,涵洞2道,通道2处,互通式立体交叉2处,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路面及桥面总面积26.66万平米,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一般路基为双向八车道,跨线桥为双向六车道。

禅西大道二期起于南新村西季华路,终于顺德区乐从镇樵乐路(省道S363),路线全长约5.74km,特大桥2座,大桥1座,匝道桥4座,中小桥4座,分离式立交1处,箱涵9处,圆管涵1处。路面及桥面总面积约24.49万平米,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双向八车道,桥梁双向六车道。

佛陈大桥新桥北起魁奇路南海大道交叉口,跨东平水道,终于碧桂花城正门以北100米,路线全长约1.363km,桥面总面积约2.73万平米,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路基为双向六车道。

佛山市龙湾大桥及引道起于西樵镇的崇民东路交叉口,跨越顺德水道后罗南路(南庄大道西沿线)交叉,后向东延伸直至紫东路交叉口,全长4.29km,路面及桥面总面积约11.34万平米,按一级公路标准,采用主、辅路结合形式。路基总宽度为56.5m,主路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4车道。

魁奇路东延线二期奇龙特大桥起于东平水道(桩号K2+570),与佛山一环东线相交,终于西龙村附近(桩号K4+532),路线全长1.962km,包含奇龙大桥及西龙立交,主路双向8车道,辅路双向4车道或双向6车道,主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辅路设计速度为50公里/小时,路面总面积约12.16万平米。

本合同段招标规模约人民币6,403,478.81元。

2.1.2 养护目标

本项目将以养护服务总承包的形式承担禅西大道等跨区路桥项目的养护及管理工作,确保上述四个项目公路平均养护质量指数(MQI)达到90分以上,且在城市管理考评中达标,并满足采购人对禅西大道等跨区路桥项目养护考核要求。

2.1.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禅西大道一期、禅西大道二期(含禅西大道—魁奇路互通式立体交叉(AB匝道)工程)、龙湾大桥及引道、佛陈大桥新桥及魁奇路东延线二期奇龙特大桥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绿化、机电照明设施等所有设施的日常保洁、小修养护修复工作及桥梁经常性检查(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项目及数量仅为招标时估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照合同履行其责任应当完成的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

2.1.4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预估为30个月,服务时间为2017年 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开始日期以招标人发出开工令之日为准。实际服务期如由于政府财政资金来源取消或政策变化等因素缩短期限的,则在2018年或2019年服务期内终止本次日常养护合约或终止部分路段日常养护合约,承包人不得拒绝。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个年度养护费用(共计12个月费用)上限,主要依据2017年度养护预算结合本次招标工作内容确定。本次招标投标人只对2017年度养护费用进行报价,并作为养护期内合同签订和费用结算的依据。2018年度及2019年度依据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并结合合同相关清单子目单价进行费用结算,合同实施期间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不予调整,投标人报价时需综合考虑以上因素。

承包人须在下年度的第一季度对上年度的养护费用进行结算,并报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审核完成后方予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质量保证金及其他扣款。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类 1标段,具体工程数量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3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4.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近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

3.4.6 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6 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3.7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信用评价结果及社保证明除外),投标人未录入信息数据库中的信息或已录入信息数据库但未经公示结束的信息均不予认可。

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信息数据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4.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9日8时30分起至2017年5月25日17时30分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4.3 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网上交易系统”公布的为准(待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标时间确认后发布,投标人在答疑时间结束后时刻关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时间),投标人应于规定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已取得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发布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7.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佛陈路绀现村路段88号(佛陈路与一环交汇处)

邮     编:528313

电     话:0757-26365142       

传     真:0757-26365138

联 系  人:周工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1920室

联 系 人:林工、黄工

电    话: 0757-86283490

传    真: 0757-86283490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相关附件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_1495156279061.doc
  相关附件附件2:评标办法_1495156279395.doc
  发布人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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