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报告厅智能化工程预公告
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报告厅智能化工程已经宿开发【2012】12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7年6月1日17时30分前将意见或建议同时发至监管部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乡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1.2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245万元;
1.3工期:9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按形象进度完成60%,付至合同价款的10%,工程完工并调试结束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或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并完成决算审计付至审计价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并完成决算审计付至审计价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三年并完成决算审计付至审计价的95%,余款作为保修金待竣工验收合格满四年后付清余款(无息)。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三棵树乡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报告厅智能化工程施工(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d、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4.3.6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8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401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反馈意见方式
5.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5.2招标人邮箱:505924567@qq.com;
5.3招标代理邮箱:648063673@qq.com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经济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王刚
电话:0527-8070000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府苑小区A座三楼
联系人:张云
电话:0527-84355583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