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本南山健身公园二期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大连市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南山健身公园二期建设工程的批复大中发改发【2017】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连市中山区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山西南坡新建登山路径与一期相贯通,并对整体周边绿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建设地点:大连市中山区。 2.2工程规模: 工程:南山西南坡新建登山路径与一期相贯通,并对整体周边绿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 2.3合同估算价为600万元。 2.4招标范围:南山西南坡新建登山路径与一期相贯通,并对整体周边绿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 2.5工期要求:2017年7月1日开工至2017年8月10日竣工,计划工期40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1 个标段。 2.5 标段具体情况: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南山西南坡新建登山路径与一期相贯通,并对整体周边绿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园林招投标IC卡]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资质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与其类似的内容;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的技术实力及管理能力;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园林招投标IC卡且具有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要求:(1)使用CA锁网上报名。(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连建委发(2011)117号文件“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项目负责人需取得《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IC卡。(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项目负责人需在《大连建设工程信息网》IC卡刷卡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4)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至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开标前由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其他: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联系方式
2017年5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