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本台前县金堤河—林楼、晋城—马三里等公路改建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编号: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名称:台前县金堤河—林楼、晋城—马三里等公路改建工程; 3.2 工程地点:台前县境内; 3.3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地方自筹; 3.4 工程投资: 约1500万元; 3.5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3.6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3.7 质量要求:合格; 3.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施工标段2个,监理标段2个; 施工标: 一标段:金堤河一林楼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二标段:晋城—马三里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监理标: 三标段:金堤河—林楼、晋城—马三里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四标段:侯庙-李台、S101—临黄堤公路改建工程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格要求: 施工标: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5)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6)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建造师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均不少于1份,并在人员、设备、业绩中标金额等方面具有不低于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7)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3年净资产收益大于零,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8)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9)本项目各施工管理岗位人员不得重复任职。 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5)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总监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均不少于1份; (6)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3年净资产收益大于零,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7)根据《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管理办法》精神,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购买招标文件。根据《关于修改我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内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7号文件精神,凡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其信用评价等级将直接列为D级(黑名单); (8)本项目各监理岗位人员不得重复任职。 4.2 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总监);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4.4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9室报名;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8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3 投标企业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施工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消磁无效),劳动合同、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报名现场提供社保部门网站明细查询方式,网上下载或截图无效),经审验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查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查询)、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消磁无效),以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报名现场提供社保部门网站明细查询方式,网上下载或截图无效),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消磁无效)、劳动合同、岗位证(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查询)、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报名现场提供社保部门网站明细查询方式,网上下载或截图无效); (4)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建造师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的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查询,项目经理业绩网上显示项目经理姓名及中标金额)均不少于1份,并在人员、设备、业绩中标金额等方面具有不低于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5)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7)项目经理(建造师)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消磁无效)到场。 监理标段: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消磁无效),劳动合同、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报名现场提供社保部门网站明细查询方式,网上下载或截图无效),经审验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消磁无效)、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查询)、劳动合同、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报名现场提供社保部门网站明细查询方式,网上下载或截图无效),拟任项目总监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查询),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消磁无效)、劳动合同、2016年4月—2017年4月在本企业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报名现场提供社保部门网站明细查询方式,网上下载或截图无效); (4)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项目总监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的中标公示网页版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报名现场进行网上查询,项目总监业绩网上显示项目总监姓名及中标金额)均不少于1份; (5)近三年(2014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单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报名期间为准;查询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7)项目总监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消磁无效)到场。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备查(不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报名资料与其开标时标书所附相关资料必须一致,报名结束后报名资料不予更换。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80000元整;第二标段:120000元整;第三标段:5000元整;第四标段:3000元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交纳到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注:投标人在转帐单备注部分注明“此款为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前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0393-22112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639933301 2017年5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