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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穗发改[2017]290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猎德系统及北延线品质提升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 项目名称:猎德系统及北延线品质提升工程监理
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left>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020-83171920
normal align=left>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left>联系人: 李杨 联系电话:020-87554018/1801187878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20
三、 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 工程投资额: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65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61万元。
五、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监理范围、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猎德系统及北延线品质提升工程监理。猎德系统及北延线品质提升工程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及海珠区,工程主线大致呈南北走向,北起广园快速路,南至江海大道,道路全长7.4公里,宽value="60" UnitName="米">6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道。全线车行道路面全面升级,黄埔大道-临江大道段及阅江路-新港路段4公里长人行道升级,猎德桥下空间整理。建设内容为沥青路面刨铺及病害处理,人行道透水砖更换、路侧石更换,人行天桥改造,桥梁伸缩缝清洗、桥梁路面治理,雨污水井改造,交通标识标线更新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包括本工程的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预)算审核、合同工程量清单审核)、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城建档案、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竣工备案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
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28.75万元。
七、 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年5月27日至 2017 年6月5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17年5月27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17年6月5日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6:00。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normal align=left>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 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nth="4"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nth="1"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201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
十一、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normal align=left>十三、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电话:020-83171920,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大酒店商业中心19楼。
十四、,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 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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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right>招 标 人:广州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right>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right>日 期:2017年5月26日
normal align=left>附件一:
normal align=center>投标申请人声明
normal align=left>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normal align=left>特此声明。
normal align=left>声明企业:
normal align=left>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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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left>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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