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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顺德粮食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良德仓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估算价为:29000万元 工期: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 工程概况:顺德粮食产业园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西南面南浦村和沙浦村交界地块,即均荷路以西、华安涌以南、西江以东地块,拟使用地约280亩。粮食产业园项目一期规划建设内容如下:规划占地200亩,总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建筑最高高度为45.8米,单跨跨度为36米,建设储备浅圆仓32个,单仓仓容量7000吨,总仓容约22.4万吨,储备油罐容约2000吨,以及办公配套等辅助设施。 工程内容包括:浅圆仓A、B、C、D,汽车接发站A、B,提升塔A、B、C、D,栈桥A、B、C、D、E,油罐(4个),油泵房,药品暂存库,1#变配电所,机修器材库,多功能检验室,地磅,东大门门卫,管理用房A,管理用房B,南大门门卫消防水池土建工程、单体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土方及场地回填工程,园区市政道路工程,室外给排水及消防工程,室外消防报警工程,防雷系统,室外智能化预埋管道工程,围墙及挡土墙工程,西侧河涌改道工程,临时便道工程。大门门卫伸缩门、伸缩门围墙、旗杆及花基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本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相关说明。 承包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报批报建、包验收通过、包税费、包竣工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承包本合同工程。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企业诚信状况需全面有效,满足评审及履约要求。 4.4.1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最近年度的诚信考评结论须为C级或以上,或新登记备案的,资格审查当天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企业状态为未锁定状态。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办理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5对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6年 11 月至2017年 4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经业主确认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接并完成过一项粮食筒仓施工工程业绩(仓型为:浅圆仓或立筒仓或大直径筒仓):单项施工合同规模:仓容量为10万吨(或以上)的粮食筒仓施工工程业绩,并且5年内累计完成仓容量30万吨(或以上)的粮食筒仓施工工程业绩。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报名须提交资料: ①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可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或在报名窗口索取填写);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报名)。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已报名的投标人,凭报名回执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窗口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汇入到指定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9时3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 7.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珠江商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上。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良德仓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57-22214227
招标代理:广东中量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二座(格力大厦)1402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57-22264223 传 真:0757-223197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电 话:0757-22836701 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