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ZDZB2017-XM010 |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名称:厦门市第三医院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名称: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博刀系统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海博刀系统,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190万元。 |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系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优惠(含监狱企业政策优惠。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 1.1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的年报或季报,包含“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变动表附注。如果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可以不提供该表格,但应作备注说明);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或承诺书);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若不是投标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或制造商在国内合法的分支机构或销售机构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原件或代理经销证明文件的有效复印件。 2.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资料。 2.3投标人须根据投标医疗器械的类别,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 2.4投标设备若为国内生产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资料。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有年检要求的应符合规定;有变更事宜的,变更文件应附齐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的,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即报名时间): 2017 年5月27 日至2017年6月05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
| 采购文件售价: | 100元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6-16 09:30:00(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17-6-16 09:30:00(北京时间)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5层1503室福建省中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开标厅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592-2030455 |
| 其他: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缴交帐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