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医五院临床教学综合楼ICU、CCU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委托,对广医五院临床教学综合楼ICU、CCU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7年 5 月 27 日至2017年 6 月5 日五个工作日。
一、 采购项目编号:0835-1701228N2851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医五院临床教学综合楼ICU、CCU设备采购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340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可以仅对部分内容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4.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5.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7.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5. 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表。
于2017年 5 月 27 日起至2017年 6 月 15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①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②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5日期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递交文件时间:2017年6月16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 6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十、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黄先生 |
| 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
| 电话:020-87258495-203 |
| 电话: |
| 传真:020-87284598 |
| 传真: |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
| 联系地址: 邮编: |
| 邮编:5100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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