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农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受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2017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农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 ||||||
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恒睿公招(货物)2017-006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人民政府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农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1339200.00元 |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请点击此处下载)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5月26日 16:56 |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7年05月27日至2017年06月05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邮购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00元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金座晟锦A区2号楼二单元八楼2083室 |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青海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青海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留存备案。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16日 9:00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16日 9:00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金座晟锦A区2号楼二单元八楼2083室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971-8275364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银羚大街36号7号楼2单元2052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 | |||||
收款人 | 青海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银行账号 | 0207201000122069 |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22757 | |||||
青海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2017年05月26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