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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翠屏湖金堤码头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古田县翠屏湖金堤码头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017年05月26日招标编号:闽顺宁招字〔2017〕第025号 开标时间:2017-06-2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古

古田县翠屏湖金堤码头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017年05月26日
招标编号:闽顺宁招字〔2017〕第025号
开标时间:2017-06-2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编号:闽顺宁招字〔2017〕第025号

1.  招标条件

  古田县翠屏湖金堤码头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古田县发展 和改革局   古发改审批〔2015〕18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古田县翠屏湖高头岭平腿山半岛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499.76m2 ,地上2层,下掉层游客集散中心,檐口高度12.8米,瞭望塔塔尖高度32.5米;工程预算价25978233元(其中暂列金123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978233元(其中暂列金123万元)

2.5.    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外的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3〕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备案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fjjs.gov.cn)”→“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查询网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网页至少须包含“企业基本情况”网页。

    为保证建筑业企业资质新标准实施后工程施工招投标能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执行。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若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建筑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3.7.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5 27 日至20176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40 分至1100 分,下午  14 00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古田县行政服务中心160窗口(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2楼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含招标文件及控制价、图纸电子档等资料),售后不退。售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电话:小陈 13338205673。

4.2.  开标时间: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30分

5.  评标办法

5.1本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叁拾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户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60 6100 1001 0000 0423 9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6 27 09 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2楼)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0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tggjy.com)上发布。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在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本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古田县住建局

地点:古田县六一四路七支路5号

电话:0593-2161399

 

招标人:     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古田县解放路173号

电话:       13105995566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二支路新6号;邮编: 352200

电  话:  18150275858、13685051318  ;            

传  真:  / 

联系人: 余工、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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