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align=center>雷州市体育馆工程(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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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雷州市体育馆工程(EPC)项目 监理已由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雷发改[2016]231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雷州市体育局,建设资金由省体育局资助项目资金150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雷州市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雷州市体育馆工程(EPC)项目 监理
2.2建设地点:雷州市工业大道与工业三路交叉口
2.3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体育馆建筑面积8300 m2,地上3层,其中:首层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高度20米;体育馆为3000人规模的中小型体育馆,其中:固定座位2300个,移动座位800个。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089.1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154万元,设备购置费3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32.21万元,预备费302.9万元。
2.4、资金来源:省体育局资助项目资金150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2.5、工程监理要求:按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标准进行管理。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工程总承包工期:约360日历天。
2.8、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及工程质量保修期满。
2.9、招标范围:本勘察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工作。
2.10、监理费约:101.35万元(最终以地方财政审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乙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含兼营资)或综合资质的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3.3、投标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标后必须到雷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3.4、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工程监理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持其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5月31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办理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总监理工程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⑤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⑥投标申请人声明;⑦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资料一式二份,①~⑥项按顺序装订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法人公章;⑦项原件单独提交。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个,大于或等于3个均可直接参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媒体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
7、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 雷州市体育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吴生 联系电话: 13827161928
招 标 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93号7新燕大厦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吴生 联系电话: 13437827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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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align=center> 2017 年 5 月 15 日
附件一:
normal align=center>投标申请人声明
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政府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