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编码 | 130431170009-001 | 所属地区 | 鸡泽县 |
| 工程名称 | 鸡泽县诗经文化公园景观设计-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 | ||
| 建设单位 | 鸡泽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工程地点 | 鸡泽县诗经公园 | ||
| 建筑面积 | 招标性质 | 监理招标 | |
| 工程招标范围 | 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 ||
| 招标代理单位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3 (万元) |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专业); |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500 元 | |
| 文件发售地点 | 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联系人 | 杨富强 | 联系方式 | 13832006196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05-26 09:09: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06-02 08:01:00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17-05-26 09:01: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17-06-02 16:3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7-5-26-2017-06-02 |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内容 | 鸡泽县诗经文化公园景观设计-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130431170009-001 一、招标条件 鸡泽县诗经文化公园景观设计-道路工程已由鸡泽县发展改革局以鸡发改招标核字【2017】17号核准招标方案,项目业主为鸡泽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鸡泽县诗经公园。 2、监理期:本工程开工至竣工及保修阶段 3、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总监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专业); (4)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申请人可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如是法人参加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如是委托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单位完税证明及财务状况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鸡泽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鸡泽县会盟南大街619号 联 系 人:杨富强 联系电话:13832006196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达康路81号 联系人:王建亮 联系电话:0310-787301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