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监理项目_工程招标_招标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官方网-电力系统唯一备案网站
标王 热搜:   催化剂  保洁  辅机  风电  钢球  监理  斗轮机  防雷  新疆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佛山市]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监理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监理项目 批复文号HCJ2017-004批复单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明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
  项目名称  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监理项目
  批复文号  HCJ2017-004
  批复单位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招标人  佛山市高明区明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监理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监理项目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201703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明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高明区三洲旧区三旧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明华路北起公正路,南至沧江南路,路线长0.704公里;榕江路西起明华路,东至碧溪路,路线长0.359公里。明华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m,榕江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m,工程项目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工程预算造价为43901504.01元

2.3 监理服务期:具体以工程施工实际工期为准,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2.4 本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为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结算、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监理,并负责跟进资料备案和工程结算工作。本工程监理的投标报价上限为916100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必须加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组成要求

4.4.1 对投标人拟派工程监理机构人员组成要求:拟派监理机构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含总监理工程师1名,其他工程监理不得少于2名。

4.4.2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路桥或道路相关专业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5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16

      11月至20174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   

      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原件为准。

4.4.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4.7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4.8 对拟派项目监理员的资格要求:须具有道路与桥梁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员证,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员不少于2位。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单位必须委拟派本单位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并做报名项目封面,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有效的城市道路档案网页打印件;

5、拟派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和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外企业提供);

7、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复印件;

8、投标报名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交易员资格证或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含数据光盘)4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 2017 6  5 日至 6  9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6.投标担保金

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70号,电话:88825880)。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高明区政府网以及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人:佛山市高明区明粤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栋706

   编:528500                               编:528500

人:胡先生                            人:陈先生

   话:0757-88283200                        话:0757-81275502

   真:0757-88283200                        真:0757-81275509

                                     电子邮件:sc_tongchuang@126.com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527

 

  相关附件明华路(公正路至沧江南路段)和榕江路(明华路至碧溪路段) 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
  发布人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5-27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