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市九台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6,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市九台区道路交通标线工程项目,所属区域:吉林-长春-九台,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九台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招标编号:CCDG2017Z008-JT,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道路交通标线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编号:CCDG2017Z008-JT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九台区道路交通标线工程项目经审批单位同意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九台区波泥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九台区道路交通标线工程;
2.2招标规模:主要包括29条道路的标线,共74103.15m2.其中热熔反光标线72301.57m2;普通标线1801.58m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
2.5开工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完成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满足施工现场要求。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委派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近期连续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6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新一楼(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上述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招标文件不另行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福临小区旁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256.5345万元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九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
联系人:董辉 电 话:15500089777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九台福林小区11栋108室
联系人:贺志钢 电 话:18004449969
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