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始兴县民政局的委托,拟对始兴县民政局大米、花生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205-201606-156077-0058
二、采购项目名称:始兴县民政局大米、花生油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84803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SGSX17GZ005)。
(二)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6月19日17时00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00.00元
3.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我中心帐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第13条。
4.投标人前来购买投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5.投标时间:自2017年6月20日9 时00 分至 2017年6月20日 9时 30分止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第(3)、(4)点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其他要求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可参考第五部分投标书格式第2.5、4.3和4.4)
2、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投标人若是生产厂商,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若是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并须提交产品相关的合法来源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5月27日起至2017年6月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详细地址:始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19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购买标书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6月20日09 时30 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详细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四楼开标室(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6月20日09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详细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兴分中心四楼开标室(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始兴县民政局 地址:始兴县太平镇兴平路11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始兴县永安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1-3315236
传真: 0751-3315228 邮编:512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卢女士 联系电话:0751-3325539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1-3315236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