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20170527
涉及包号:
公告名称:
关于2017至2018年度台内部分采购项目
征集协议供应商的通知
项目分类:
一般招标
项目负责人:
公布日期:
201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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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关于2017至2018年度台内部分采购项目
征集协议供应商的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我台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和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我市2017年至2018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应项目有关采购事宜商通知》(穗财采〔2016〕108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台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至2018年度台内部分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适用于台内自主采购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征集入库类别
(一)舞美设计制作协议供应商;
(二)地面活动的场地搭建及服务协议供应商;
(三)音响租赁协议供应商;
(四)灯光租赁协议供应商;
(五)LED屏租赁协议供应商;
(六)视频(宣传片、样片、栏目包装片等)制作协议供应商;
(七)办公文具用品协议供应商;
(八)宣传品(宣传画、宣传册、海报、奖牌奖杯奖品等)设计定制协议供应商;
(九)快递服务协议供应商;
(十)搬运服务协议供应商;
(十一) 索尼Sony、松下Panasonic、富士Fuji、佳能Canon、草谷GV、泰克Tektronix、罗博施RS、哈里斯Harris、思奈尔Snell、依维尔斯Evertz广播级电视专业产品特约维修服务(厂家授权)协议供应商。
二、征集的协议供应商应具备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规规定,协议供应商是提供上述项目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协议供货的商品必须为原厂正规产品;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批次协议供应商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征集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7年6月9日止,接受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请各报名潜在供应商填写《广州市广播电视台部分采购项目协议供应商征集申请表》(请点击↓↓↓附件↓↓↓下载),将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ender@gztv.com、同时将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三份盖章)、单位简介及加盖有效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法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审核时验有关原件,申请专业产品特约维修服务协议供应的一并提供厂家授权证书复印件),选择到台递交或快递送交(联系人:马杰 联系电话:020-89213227、 1392277052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西路218-220号国际媒体港,邮政编码:510310),我台将进行入库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广播电视台部分采购项目协议供应商征集申请表》
广州市广播电视台
2017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