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路灯工程已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师经开(其他)备[2017]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路灯工程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工业园区 2.3 建设规模:大庙工作站新建路灯45盏,东桥工作站路灯40盏,明珠工作站37盏,51社区新建路灯130盏,58社区新建路灯131盏,59社区新建路灯162盏 2.4 工程计划投资额: 万元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2.6本工程招标公告共分 一 个标段。 2.6.1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清单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2.6.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区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26 日至2017年 6 月 5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时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及资质证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原件;(以上资料需另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年 6 月 6 日至2017年 6 月 11 日,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河子市 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邮编:832000 邮编:832000 联系人:袁中旗 联系人:郑玲、柳叶 电话:13579768619 电话:15909932531 14709932629(办)
2017年 5 月 26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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