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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穗发改〔2013〕152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对广州美术馆项目施工总承包及施工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美术馆项目施工总承包及施工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候工 联系电话:020-22905679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6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赤岗北路以西、艺苑路以东、艺洲路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3256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453.1平方米,建筑物总高度为40米,最大单跨跨度36米。主要包括陈列展览区、文物库房区、专业技术区、图书资料区、办公区、社会服务区、设备用房等七个功能区。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 2.1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桩与地基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砌筑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天棚工程);幕墙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机电工程(电气工程、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消防报警工程、外水接入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光伏工程;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对讲系统等);园建工程(广场及园路铺装、水景水池及相应的电气、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人防工程;标识系统等。不含外电接入工程、信息化系统和展李杨程。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专业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招标规模:广州美术馆单体建筑面积79453.1平方米,其中地上5层,建筑面积约43015.0平方米,建筑物总高度为40米,最大单跨跨度36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36438.1平方米,其中地下一层车库为核六级人防地下室。基坑最大开挖深度超过17米。 3、招标控制价:531812419.24 元。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5月28日至2017年6月21日12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6月21日11时 00分,截止时间:2017年6月21日12时00分,第3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7年6月22日9时 30 分,第11开标室。 4、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 专业 壹 级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填写完整并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出现此情形的单位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按招标公告附件一提供投标申请人申明)。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3、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7项和第10项的信息(除第5、6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其他项以书面资料为准。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异议受理电话:020-22905679,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 cn)和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南方日报》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七、《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八、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单独递交,不需要密封)。 (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 5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3. 参加投标报名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以及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 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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