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治市市政管理处委托,对其所需工程作业车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长政采〔2017〕GK-A3-1 二、项目名称:工程作业车辆 三、招标内容: 1、本次公开招标共一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 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及采购明细表。 第一包:工程作业车辆,预算:1353800元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具体协商。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质条件:无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6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http://www.czzc.gov.cn/(长治政府采购网),从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 3、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合格与否,须经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审定。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19日上午3: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开标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室 3、送达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4、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5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