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濮阳经济发展,决定实施濮阳干线公路项目(下称“本项目”)。本项目决定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市政府授权,项目实施机构为濮阳市公路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现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下称“投标人”)参与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项目授权主体及实施机构
濮阳市人民政府已授权濮阳市公路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行使采购人的职责。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濮阳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干线公路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濮政文[2017]55号),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财政局批准同意对濮阳市干线公路PPP项目(以下称“项目”或“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濮阳市干线公路PPP项目。
编号:PC[2017]148--ZXGK035号
(三)招标内容
1、项目情况
本项目为濮阳干线公路项目,全长约为145.631公里。具体内容如下:
(1)G342孙口黄河桥至侯庙段与S101孙口黄河桥至孙口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路线全长 17.43 公里。起点位于台前县侯庙镇大李村北G342日凤线,终至于S101郑吴线。公路等级设计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km/h。(2)S214 千口至张寨集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路线全长 70.03 公里。起点位于濮阳千口镇附近 S214 与 G341(原 S301)线十字交叉口中心(K13+797),在张寨集与 G106 交叉至本项目终点。公路等级设计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80 km/h。(3)G342日凤线和S101郑台线G106至S214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路线全长 23.578 公里。北段(G342 线改建段),起点位于濮阳后杨楼村南侧 S214 线,交叉中心为本项目北段(G342 线改建段)终点。项目南段(S101 线改建段)起点位于雷庄村南侧老 G106 与濮阳南环的 T 型交叉中心(K118+314),止于顾头村北侧与 S214 T 型交叉,即到达本项目南段(S101 线改建段)终点。公路等级设计为一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 km/h。(4)S215 南乐寺庄至清丰县城段升级改造工程路线全长 34.593 公里。起点位于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乔崇町村西北 G106 京广线上(K0+000),终点止于清丰县城北环 S302 范林线,与清丰县城市政道路政通大 道相接(K34+593.447)。公路等级设计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80 km/h。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估算为305797.5815万元。
本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及其他附属工程等)和运营维护(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排水设施、路肩绿化等)工作。
2、项目公司资金及股权情况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0%;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整,由濮阳市政府授权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其中社会资本方占股99%,政府方占股1%;项目资本金与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差额由项目公司股东以自有资金方式提供,计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总投资扣除资本金之外的部分由项目公司筹集,项目公司筹集不能时,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筹集责任。
3、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4、招标内容: 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采用BOT方式,即由中标社会资本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承担本项目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提供可用性服务职责,政府按照PPP项目合同约定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支付服务费(含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濮阳市人民政府。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5、工程质量
交工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均应达到合格,具体验收办法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工发[2010]65号等法律法规执行。
6、养护运营质量
公路技术状况评价等级达到良级(含)以上(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执行)。
(四)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总资产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亿人民币以上(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15或2016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或投资管理公司出具的可用授信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证明。
(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截止2015年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对应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4)对投标人以往业绩经验的判定,可包含由其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但投标人须提供足以证明其间股权持有关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境内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在10亿元(含10亿元)以上的一级、高速公路、市政道路项目或城市快速路的公路工程(含PPP)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所有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
(五)关于联合体参与招标活动
1、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的形式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一般资格条件,牵头人须满足特定资格条件,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的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公告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不需要报名。
2、本次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七)、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9日。
2、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行政区支行;账号:2624 4458 9182 用户名: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3、投标保证金:300万元(叁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日为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日。
4、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服务费。
(八)、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下午3点30分。
2、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版U盘。
3、招标开始时间:2017年6月15日下午4点。
4、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开始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第三开标室。
(九)、投标人质疑注意事项:
1、 质疑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内附证据、联系人、联系电话)、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材料盖公司行政章,缺一不予接受。
2、传真件及非原件质疑材料,以收到原件时间为质疑开始时间,以原件为准。
3、超过法定时限或程序,不予接受。
(十)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咨询:杜先生 联系电话:18937922833
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黄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393--4434522
履约保证金及合同事宜咨询:郝先生、肖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0393--4434522
开标及标后相关事宜咨询:白女士 、姜先生、 田女士 联系电话:0393--6661008
办公及通讯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22号综合办公楼一楼东。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93-8918912
采购监督电话:0393--6666735
(十一)、信息发布网站:
濮阳政府采购中心 http://www.pyszfcgzx.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