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受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的委托,对 中山市南区社会事务局南区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705-nq001-0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区社会事务局南区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2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内容:中山市南区社会事务局南区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内容。 2.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24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具备民政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登记证书且具有开展社工服务的业务范围; 4.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即从2014年5月 25 日至2017年5月 25 日,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供应商所属的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近三年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7. 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5月27日 至 2017年06月05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中山五路南弘业大厦14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0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0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5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0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联系电话:0760-88329996-816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中山市南区社会事务局 | 联系电话:0760-8889228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楼东 |
| 联系人:卞玉祥 | 联系电话:0755-83785949 |
| 传真:0755-83785752 | 邮编:518031 |
| (三)采购人: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 地址:南区城南二路1号 |
| 联系人:杨先生 | 联系电话:0760-88892117 |
| 传真:0760-88892117 | 邮编:528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