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soNormal,li.MsoNormal,div.MsoNormal{margin:0cm;margin-bottom:.0001pt;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size:10.5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h1{margin-top:17.0pt;margin-right:0cm;margin-bottom:16.5pt;margin-left:0cm;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line-height:240%;page-break-after:A/Void;font-size:22.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erif";}span.1Char {font-weight:bold;}.MsoChpDefault{font-size:10.0pt;}div.WordSeion1{page:WordSeion1;} 招标公告
一、上海市农场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实施的上海市农场管理局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已经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沪农开办[2016]45号,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进行设计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的设计单位。
normal align=left>二、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normal align=left>三、投标单位须使用CA锁至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normal align=left>四、项目概况
normal align=left>(1)项目名称:上海市农场管理局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设计服务)
normal align=left>(2)建设地点:海丰农场
normal align=left>(3)设计周期:从领取中标通知书起至提交经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正式成果止,共计30日历天。
normal align=left>(4)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644万亩,总投资3938.69 万元,本次招标建安造价约3472.73万元。
normal align=left>(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规定,并一次性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
normal align=left>(6)资金来源:市财政和企业自筹
normal align=left>(7)本项目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否
normal align=left>(8)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normal align=left>五、标段划分、工程地点:本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的标段名称、项目名称、招标内容、相应的建设规模如下:
normal align=left>
normal align=left>
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100%"> | normal align=center>标段 normal align=center>编号 | normal align=center>项目名称 | normal align=center>招标范围 | normal align=center>工程地点 | normal align=center>投标限价 |
| normal align=center>1 | normal align=center>上海市农场管理局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批)(设计服务) | normal align=left>设计:中标人承接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以及施工过程服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协助招标人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 | normal align=center>海丰农场 | normal align=center>40.67 |
normal align=left>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normal align=left>(1)参与本工程各方的资质要求:
normal align=left>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资质丙级及其以上;
normal align=left>(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
normal align=left>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normal align=left>(3)本次招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
normal align=left>(4)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normal align=left>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等级证书;(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4)开户许可证(5)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出具的自2015年1月1日至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止投标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normal align=left>八、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normal align=left>1、网上获取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5月31日
normal align=left>2、获取方式: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下载。投标人必须及时在网上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能在截止时间前下载电子版本,导致无法投标或答疑等信息无法获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normal align=left>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必须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报告形式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将原件送到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经核实理由成立的,不予处罚。否则,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暂停其投标资格。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normal align=left>九、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提醒:
normal align=left>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 3209820531010000054205 ,联系电话:0515-83927237),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normal align=left>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1个工作日到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normal align=left>投标人不再需要到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
normal align=left>十、本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normal align=left>十一、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normal align=left>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大丰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fzbcg.gov.cn)。
normal align=left>十二、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normal align=left>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 人
normal align=left>招标人:上海市农场管理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normal align=left>联系地址:华山路2号
normal align=left>联系人:刘淑平 联系电话:021-52296886
招标代理机构
normal align=left>招标代理: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normal align=left>联系地址:高科西路524号3楼
联系人:王士丹 联系电话:1881812265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