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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群众书画创作展览中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名称: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群众书画创作展览中心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谈判时间:2017年6月8日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群众书画创作展览中心

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8:00。

谈判时间:2017年6月8日9时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采购人地址:东营市东三路220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2017-44#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群众书画创作展览中心。采购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的,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

4、供应商是生产厂家时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及特种设备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5、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时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四、谈判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160号)。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

(一)必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公证机构对此出具的公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表原件。

(四)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时必须提供:

1、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2、特种设备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时必须提供:

1、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以上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2、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

3、投标人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B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自行下载报名表(详见附件)填写打印并盖章签字确认。

采购人及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谈判文件。

五、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第三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巴先生

电  话:0546-7762539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5月26日

 

发布人:东营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6日 18时06分3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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