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英吉沙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英吉沙县教育系统第三、第四初级中学办公家具、厨具、电脑、打印机、班班通、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英吉沙县教育系统第三、第四初级中学办公家具、厨具、电脑、打印机、班班通、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KSYJS(DL)2017-04号
三、采购单位名称:英吉沙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
四、采购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采购内容及划分标段:
1、第一标段:英吉沙县教育系统第三、第四初级中学办公家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2、第一标段预算金额299.8900万元;
3、第二标段:英吉沙县教育系统第三、第四初级中学厨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4、第二标段预算金额:61.6550万元;
5、第三标段:英吉沙县教育系统第三、第四初级中学电脑、打印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6、第三标段预算金额:88.5000万元;
7、第四标段:英吉沙县教育系统第三、第四初级中学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8、第四标段预算金额:160万元;
9、第五标段:英吉沙县教育系统第三、第四初级中学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10、第五标段预算金额:148.2995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必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或当地公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叁份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谢绝报名。)合格投标人可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领取招标文件。
七、报名地点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5月25日—2017年06月05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英吉沙县东方假日酒店8537号房间,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八、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06月21日上午10:30时前(北京时间)递交至开标地点。
九、开标时间:定于2017年06月21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地点:英吉沙县
采购人:英吉沙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艳霞 联系电话:15099554187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