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国土资源局档案整理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编号:GYZFCG201705043
受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的委托,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对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档案整理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国土资源局档案整理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一)概况及简要说明:为了创建五星级档案室及5A级数字化档案室,提升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利用和服务水平,灌云县国土局决定对本单位多种门类档案进行标准化整理,建立目录数据库。本次档案整理的内容为灌云县国土局档案(内含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不动产登记等),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以采购人实际验收合格为准)。档案整理的同时,同步进行档案的案卷级、文件级目录的录入工作。
(二)本次询价预算为 63.38 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重要提醒:本次询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结算时单价不再调整,工作量按实结算。下列(1-5项)各单项报价超过各单项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
1、财务类凭证:预算为 5 元/卷,数量 2648 卷;
2、财务类账本:预算为 10 元/卷,数量 775 卷 ;
3、财务类报表:预算为 30 元/卷,数量 160 卷 ;
4、基 建 档案:预算为 40 元/卷,数量 200 卷 ;
5、不动产档案卷宗整理:预算为 15 元/卷,数量 40000 卷 ;
(三)服务期: 三个月,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以采购人实际验收合格为准)。
(四)具体服务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书面承诺。
5、投标单位需要具有专业从事档案业务资质的营业执照,因采购单位涉及多种门类的档案整理,故需要具有整理综合档案业务的经验(提供五万元以上合同原件备查)。
6、因采购单位需要创建五星级档案室和5A级数字化档案室,故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创建档案四星级、档案数字化4A以上档案室经验(提供五万元以上合同原件备查)。
7、投标人派遣至本项目工作人员至少需五人以上具备经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岗位培训。(提供档案岗位培训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不接收现金、汇票和支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接收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 号: 476760741715
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电汇底单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至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递交的,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开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的复印件到财务科换取收据。
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 朱亚娟
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投标文件一正一副,需密封加盖公章,如不密封,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五、付款方式:档案整理全部完工后,采购人在经省档案局验收合格并成功创建五星级档案室和5A级数字化档案室后支付项目全款。
六、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2日09时30整。
七、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及联系人:灌云县恒驰大厦九楼多功能室。联系人:王丽君。
八、中标单位须交纳1050元综合服务费。
九、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单位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
十、未尽事宜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
十一、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联系人:沙先生
联系电话:0518-88857580 13705121533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1887004 18751257891
询价人(盖章):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 05月26日
附件1:
灌云县 采购项目
询价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书格式
报 价 书
致: 灌云县国土资源局 (询价人名称)
1. 根据已收到 项目的询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项目询价文件,我方报总价如下:
其中:
1、财务类凭证:报价为 元/卷,数量 2648 卷;
2、财务类账本:报价为 元/卷,数量 775 卷 ;
3、财务类报表:报价为 元/卷,数量 160 卷 ;
4、基 建 档案:报价为 元/卷,数量 200 卷 ;
5、不动产档案卷宗整理:报价为 元/卷,数量 40000 卷 ;
2. 我单位承诺响应询价文件的所有条款。
3.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通知后立即提供服务,并在 月内完成。
4.如果我单位中标,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的组成部分。
5.报价人认为其它需承诺的内容: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违纪承诺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书面承诺
致:
我单位承诺在参与 (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我公司及公司法人 及拟报项目负责人 近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申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本询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保证金电汇底单
6、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书面承诺(原件)。
7、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8、投标单位需要具有专业从事档案业务资质的营业执照,因采购单位涉及多种门类的档案整理,故需要具有整理综合档案业务的经验(提供五万元以上合同原件备查)。
9、因采购单位需要创建五星级档案室和5A级数字化档案室,故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创建档案四星级、档案数字化4A以上档案室经验(提供五万元以上合同原件备查)。
10、投标人派遣至本项目工作人员至少需五人以上具备经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工作人员岗位培训。(提供档案岗位培训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备注:1、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
附件6 询价清单及采购服务的详细要求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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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说明:为了创建五星级档案室及5A级数字化档案室,提升国土资源档案管理、利用和服务水平,灌云县国土局决定对本单位多种门类档案进行标准化整理,建立目录数据库。本次档案整理的内容为灌云县国土局档案(内含会计档案、基建档案、不动产登记等),要求在8月底前完成(以采购人实际验收合格为准)。档案整理的同时,同步进行档案的案卷级、文件级目录的录入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决定。
项目要求:
1、标准要求:严格遵守并达到《档案整理工作规范》(GSDA/W14)
2、按甲方的规范和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移交入库、目录信息输入及打印装订等工作。
3、确保在档案整理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损伤、毁失。
4、保证档案案卷题名、文件题名与输入电子信息一致,补充的题名要准确反应档案案卷所含内容,做好档案资料原件、复印件鉴别等相关工作。
5、投标方参加档案整理人员须严格遵守档案整理的相关规定及档案部门的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整理档案的保密和保护工作。
6、投标方应自觉遵守招标方管理规章和制度;招标方提供工作场所。
7、工作人员需是在投标方工作,要有很高的纪律性和自觉性;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需更换应征得招标方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工作人员。
8、档案整理工作中的劳动保护用品由投标方自行解决。
(二) 档案归档整理要求
1、档案整理工作包括:档案的鉴定、分类、排列、编目编号、组卷装订、题名信息的录入、目录的编制等工作。
2、档案的归类、排列、编目编号等,须按照招标方要求完成,要求准确无误。
3、案卷上题名书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无误。
4、整理要求:整理过程中,须对错误的问题进行修正(如错码、漏码、时间错误等)。会计档案账册、基建档案,不动产卷宗页码不得出现错页、漏页、页次颠倒等现象,装订要符合国家相关装订标准。
5、档案整理验收合格后,须做好档案移交入库工作,并制移交装订完工的案卷目录检索及电子数据。
(三)其他要求
1、投标方必须保证档案内容与档案载体的安全,档案不得丢失、泄密、损坏。
2、目录与电子档案数据一一对应,对应率达到100%正确。
3、档案整理入库检查合格率确保100%正确。
(四)整理档案及目录电子数据的检查验收
1、整理档案的检查验收:
以人工检查方式检查完成整理的档案,对入库档案每个全宗目录号案卷总数的6%进行抽检,抽检样本中不合格数为零,对应的母本即判定为合格后,可办理移交入库。
2、目录电子数据的检查验收:
以人工检查的方式检查已完成目录信息输入的电子数据,一个全宗的档案数据验收时抽检的比率不得低于10%。经抽检的数据差错率低于质量目标(错误率<0.3%),并对差错进行纠正后给予“合格”,进行数据移交。
3、验收审核
(1)招标方对投标方整理的档案和输入的目录信息数据分批进行验收。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投标方提交验收的档案和数据不论涉及验收标准哪一条,不合格的,全部发回投标方全面自检。
(2)招标方在验收中检出的错误,投标方及时、无偿予以纠正并再提交甲方验收。
(3)如全部档案完成后不能通过五星级档案室验收的,视为投标方违约。
(4)以招标方认可的相关检查验收标准对整理档案检验合格的时间,作为合同实际完成时间。
(五)保密要求
1、投标方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招标方的相关保密制度,并签订保密协议。
2、档案整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所有权属招标方,各种统计资料、纸质资料及各种清单等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给招标方。
3、投标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指定工作现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4、各种档案文件,不得丢失、泄密、损坏。
5、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的记录。
6、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必须通过招标方同意。
六)双方义务
1、招标方义务
(1)投标方自行解决本次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含档案整理所需的专业工具及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档案整理工作中的所需的物料(含打印纸张、打印耗材及档案盒等)由招标方承担。
(2)招标方应向投标方现场安装、维修及管理人员提供方便条件。
(3)招标方应向投标方提供档案整理服务所需工作场地。
(4)因采购单位需要创建五星级档案室和5A级数字化档案室,故要求投标单位全力协助招标方此项工作的开展,档案整理工作必须满足采购人经省档案局验收合格并成功创建五星级档案室及5A级数字化档案室的要求。投标单位需就此创建工作,需提供技术及业务上的协助工作。
2、投标方义务
(1)严格按照本合同及双方约定的内容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义务,全面履行在本次服务过程中所作的服务承诺。
(2)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完工的,经招标方同意后投标方可适当延期。
(3)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提供服务,确保工作的安全、文明。
附件7:
一、评标办法:
1、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且均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投标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并依此类推。
3、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
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4.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5.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6.项目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7.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9.其他法律、法规及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属非响应性的情形。
三、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的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重新招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