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龙感湖区供电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龙感湖城区路灯新建及改造项目,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龙感湖区供电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依据相关文件规定,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龙感湖区供电公司的委托,就龙感湖城区路灯新建及改造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本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龙感湖城区路灯新建及改造项目;
2、项目概况:雷池大道两侧安装路灯盏;(拆除原有10米太阳能路灯100盏,新做100盏,开挖街道路面4215米,敷设电缆4215米后铺设广场砖还原路面)
3、最高限价: 97.5万元;
4、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余款两年后质保合格即付清;
6、保修期:2年维保,出现故障2小时响应,12小时到场,每年定期到场维护;
7、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
8、工程地点:龙感湖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6、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此委托代理人除法定代表人可以代替外,在采购过程中不得更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同投标,且实行资格后审。
8、投标企业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或将其中任何一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须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3)提供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投标人若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7年6月13日上午12:00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银行帐户转交到龙感湖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银行:湖北黄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感湖支行,户名:龙感湖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82010000001205197。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资格审查方法 :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龙感湖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17年5月23日至2017年5月27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龙感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其文件等资料费为400元/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3日下午14:30时,地点:龙感湖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7年6月13日下午14:30时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质疑回复
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格式要求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质疑函电子文档),送至上述报名地点,逾期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龙感湖区供电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13597604354
代理机构: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商茜 电话:18572531016
龙感湖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13-3956669
日期:2017年 5 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