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三供一业”分离供热业务移交工程可研编制整体打包服务采购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118号 | | 采购目录: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供应商为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3、供应商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银行信誉和财务状况; 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7、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书或五证合一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三供一业”分离供热业务移交工程可研编制整体打包,收集所需基础资料,提供各项评审所需成果及相关资料,配合项目前期研究所需相关的审查报批工作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5月26日 16:0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12日 17: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6月16日 15: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6月16日 15: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06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友谊大街 |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媛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901368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001716660052501052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民族东路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包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高曼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981858、15354901928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 5322234 | 服务 | 个 | 5.0 | “三供一业”分离供热业务移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rame="void" align="center"> |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