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龙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截止日期:2017-6-8,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荆州洪湖市长江干堤泵站引河生态治理项目第三次,所属区域:湖北-荆州-洪湖,所属行业分类:泵,招标代理: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龙口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洪财采计【,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洪财采计洪财采计【2017】129号的要求,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龙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洪湖市长江干堤泵站引河生态治理项目(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洪财采计【2017】129
二、采购项目名称:洪湖市长江干堤泵站引河生态治理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内容:洪湖市长江干堤泵站引河生态治理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所有响应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
四、工期:30日历天 工程地点:龙口
五、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明、备案证、近1年纳税证明、近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且具备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施工现场管理“五大员”必须具备有效地岗位证书。投标企业需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办理企业信息及企业人员信息登记。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7年5 月27日至2017年6月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除外)。在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室(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购买。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谈判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09:00(08:30开始受理文件)逾期送达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
4、谈判地点:洪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洪湖市茅江大道闽洪建材市场四楼)。
七、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明;
2、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取得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报名,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龙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洪湖市龙口镇
联系人:刘辉 电 话:139723711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洪湖市文泉东路电信大楼10楼
联系人:商 笛 电 话:0716-2218333
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