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南通市中央创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学校,招标代理:本工程由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601031800014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南通市中央创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E3206010318000143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 | |||||||||||||||||||||||||||||||||||||||||||||||||||||||||||||||||||||||||||||||||||||||||||||||||||||||||||||||||||||||||||||||||||||||||||||||||||||||||||||||
| 标段编号 | E3206010318000143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5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12日 |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工程名称:南通市中央创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通盛大道西,朝阳路北。 (2)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7.6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4.2亿元。 (3)本项目设计范围: ①总平规划、单体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建筑外装(幕墙、铝合金门窗)、钢结构、内装(含方案设计)、智能化(含方案设计);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含方案设计)等)。 ②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效果图; ③编制符合南通市规定的概算,并与相应设计阶段的文件同步提交。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试验、造价和技术咨询等一切工程费用均列入概算,其中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不列入概算。概算材料价格按当期的《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价格,市场询价。 ④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监理、施工等与工程有关的招标工作。编制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规程与控制点,在工程建设中,施工、监理单位需要配备的检测仪器、仪表及需配备的相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等。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规定实施全过程的现场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增补设计及设计变更等。 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 同时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不在其设计范围内的其它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 (4)设计周期:①15天(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并通过规划局审查;②方案批准后,15天(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③15 天(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内装、智能化、室外景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0 天(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 30 天(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项目不分标段,招标内容包含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投标文件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①投标企业或其下属分公司与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其下属分公司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或从住房公积网打印出来的明细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9)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2012年5月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学校建筑项目的设计,且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工程业绩须已经通过竣工验收(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投标企业报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规定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查验)。 (3)本招标公告附件三规定的相关内容。 (4)本招标公告中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中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查验)。 (5)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份数为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注:请投标申请人携带原件备查并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的而导致不能报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发现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企业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企业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材料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09时30分~11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政务中心附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厅窗口。未按时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均视为放弃。 七、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 采取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5家投标申请人,若3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5家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若资格预审合格企业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说明:若出现第5名得分相同时,则采用招标人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位第5名。 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一) 九、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017年5月27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即由评标委员会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技术函、商务函两项内容进行评审量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排名第一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若最高得分有相同的,则技术函得分高者优先。 一、评分标准: 技术函部分、商务函部分评分的总分值为100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一)技术函(满分70分): 技术函部分包括方案及项目组成人员两部分 一、方案部分(满分60分):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优劣进行综合打分,第一名60分,第二名50分,第三名40分,第四名30分,第五名20分。 2、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 招标人对投标人选送并已参评且投标文件有效的设计方案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次性设计补偿。 招标人于评审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第二、三名、四名、五名未中标单位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补偿费。 二、项目组人员组成分(10分) 1、项目组人员组成的基本要求:设计专业配备合理、完善,同时具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专业得6分,每少一专业扣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2、专业负责人具备对应专业国家注册资格的,每个专业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专业负责人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不同专业人员不得兼任) (二)商务函部分(满分30分): 1、本次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设计费下浮率报价范围:20%~40%(含20%、40%),即报价下浮率最小不得小于20%,下浮率最大不得大于40%,否则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2、现场服务费占设计费的比例不得小于20%; 3、设计费计算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颁)。 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系数*复杂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中标下浮率),总价中已包含现场服务费。 专业系数,复杂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不分专业一律取1.0。如投标文件报价不能同时满足以上(1)、(2)、(3)点要求的,则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4、计算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下浮20%的,得基本分20分;报价下浮率大于20%且小于或等于40%时,下浮率每增加1%,加0.5分,最多加10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委在评标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予以公布,如发现提交虚假的业绩而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二: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附件三 一、资格预审投标申请表
二、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谨代表 公司,对参加南通市 工程的设计招标作如下郑重承诺: 1、参与南通市 工程的设计人员均为公司的正式合法职工。 2、报名材料中项目组人员与实际参与设计的人员完全一致。 3、项目负责人将全过程参与并组织上述工程的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投标报名、递交文件、参加投标、汇报成果(若需要)等所有环节均由项目负责人参与办理。 4、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后续设计服务的全部要求。 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建设单位的相关处罚决定。
投标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投标申请人名称)的 工程报名。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申请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四、项目负责人业绩备考核申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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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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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mail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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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0]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工程名称:南通市中央创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通盛大道西,朝阳路北。 (2)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约7.6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4.2亿元。 (3)本项目设计范围: ①总平规划、单体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建筑外装(幕墙、铝合金门窗)、钢结构、内装(含方案设计)、智能化(含方案设计);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含方案设计)等)。 ②提供招标人要求的效果图; ③编制符合南通市规定的概算,并与相应设计阶段的文件同步提交。工程设计、监理、施工、试验、造价和技术咨询等一切工程费用均列入概算,其中征地、拆迁等前期费用不列入概算。概算材料价格按当期的《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缺项价格,市场询价。 ④协助建设单位完成监理、施工等与工程有关的招标工作。编制主要材料的技术要求,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规程与控制点,在工程建设中,施工、监理单位需要配备的检测仪器、仪表及需配备的相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等。 中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规定实施全过程的现场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增补设计及设计变更等。 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应当委托具备相关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 同时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不在其设计范围内的其它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工作。 (4)设计周期:①15天(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并通过规划局审查;②方案批准后,15天(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③15 天(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内装、智能化、室外景观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0 天(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 30 天(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主管部门审查。 三、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项目不分标段,招标内容包含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投标文件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①投标企业或其下属分公司与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其下属分公司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或从住房公积网打印出来的明细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9)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2012年5月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工程总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学校建筑项目的设计,且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工程业绩须已经通过竣工验收(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江苏省企业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下载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五、投标企业报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规定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查验)。 (3)本招标公告附件三规定的相关内容。 (4)本招标公告中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中要求提供的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提交原件查验)。 (5)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份数为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注:请投标申请人携带原件备查并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因未携带原件、未装订成册的而导致不能报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发现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企业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企业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材料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09时30分~11时00分,地点为南通市政务中心附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厅窗口。未按时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均视为放弃。 七、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 采取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若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对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打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5家投标申请人,若3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5家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若资格预审合格企业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说明:若出现第5名得分相同时,则采用招标人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位第5名。 有限数量制评审规则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一) 九、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017年5月27日
附件一: 评标办法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综合评估法:即由评标委员会对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技术函、商务函两项内容进行评审量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经评标委员会确认排名第一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若最高得分有相同的,则技术函得分高者优先。 一、评分标准: 技术函部分、商务函部分评分的总分值为100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一)技术函(满分70分): 技术函部分包括方案及项目组成人员两部分 一、方案部分(满分60分): 1、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设计方案优劣进行综合打分,第一名60分,第二名50分,第三名40分,第四名30分,第五名20分。 2、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 招标人对投标人选送并已参评且投标文件有效的设计方案实行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次性设计补偿。 招标人于评审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第二、三名、四名、五名未中标单位分别为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补偿费。 二、项目组人员组成分(10分) 1、项目组人员组成的基本要求:设计专业配备合理、完善,同时具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专业得6分,每少一专业扣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2、专业负责人具备对应专业国家注册资格的,每个专业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多得4分。须提供专业负责人国家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不同专业人员不得兼任) (二)商务函部分(满分30分): 1、本次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设计费下浮率报价范围:20%~40%(含20%、40%),即报价下浮率最小不得小于20%,下浮率最大不得大于40%,否则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2、现场服务费占设计费的比例不得小于20%; 3、设计费计算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颁)。 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系数*复杂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中标下浮率),总价中已包含现场服务费。 专业系数,复杂系数,附加调整系数不分专业一律取1.0。如投标文件报价不能同时满足以上(1)、(2)、(3)点要求的,则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4、计算报价得分: 投标报价下浮20%的,得基本分20分;报价下浮率大于20%且小于或等于40%时,下浮率每增加1%,加0.5分,最多加10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委在评标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予以公布,如发现提交虚假的业绩而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二: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附件三 一、资格预审投标申请表
二、承诺函
致:(招标人名称) 我谨代表 公司,对参加南通市 工程的设计招标作如下郑重承诺: 1、参与南通市 工程的设计人员均为公司的正式合法职工。 2、报名材料中项目组人员与实际参与设计的人员完全一致。 3、项目负责人将全过程参与并组织上述工程的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投标报名、递交文件、参加投标、汇报成果(若需要)等所有环节均由项目负责人参与办理。 4、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关于后续设计服务的全部要求。 如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建设单位的相关处罚决定。
投标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7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投标申请人名称)的 工程报名。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投标申请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四、项目负责人业绩备考核申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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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 相关附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