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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安吉县城区市政桥梁定期检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批准,就2017年安吉县城区市政桥梁定期检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批准,就2017年安吉县城区市政桥梁定期检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ZF-2017-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预算:

序号
内容
数量
服务范围及要求
采购预算
(万元)
工期
1
2017年安吉县城区市政桥梁定期检查
15座
本次检测针对我县城市桥梁共15座,定检报告按《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CJJ/T 233-2015)及相关技术标准出具,并须通过有关部门评审。
20
合同签订后,在2个月内完成检测并提交成果。
备注
1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
2工程量中的桥梁均位于安吉县境内。本次采购全部桥梁定期检查评定工作量见采购文件附表。
3其余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单位下属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该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市政桥梁检测、钢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
4、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具有桥梁检测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或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5262017年6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并一年内有效,格式自拟);
6)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767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2-5601397,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491643138@qq.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61514:30,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23号县工行九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61514:30
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一、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4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安吉支行
   号:8112 5912 8000 608
十三、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安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5968287337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72-5601677  传真:0572-5601397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三楼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3
 
 
安吉县城市管理局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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