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截止日期:2017-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福州市仓山会展中心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福建-福州-仓山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060,招标文件售价:1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060 |
| 开标时间:2017-06-23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060 1、招标条件 本福州市仓山会展中心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7〕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仓山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建安投资规模约为12亿元(其中风景园林工程约13334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1)水系综合整治工程,整治河道共包括12条,包括1.牛浦河(NP0+000.00~NP1+189.906):河道总长1610米,河道宽度12-30米,起点鼓山大桥连接线至终点浦下河,不含河道贯通工作。2.林浦河(LP0+000.00~LP1503.074):河道总长1507米,河道宽度15-20米,起点从连坂污水处理厂开始,终点浦下河林浦水闸,不含河道贯通工作。3.连坂河(LB0+000.00~LB1+492.73):河道总长1492米,河道宽度9-16米。4.潘墩河(PD0+000.00~PD3+749.87):河道总长4280米,河道宽度18-30米,起点白湖亭河至终点浦下河,不含河道贯通工作。5.螺洲河(LZ0+000~LZ3+811):河道总长3811米,发源于螺洲,于螺尾排入闽江,主要为水质提升改造。6.螺洲一支河(LZ12+000~LZ12+305)。7.螺洲二支河(LZ22+000~LZ22+201)。8.螺城河(LC0+000.00~LC3214.723):河道总长3500米,河道宽度15-30米。9.石边河(SB0+000.00~SB2+274.534):河道总长2278米,河道宽度20米。10.浚边河(JB0+000.00~JB1+386.507):河道总长1342米,河道宽度20米。11.胪雷河(LLH0+000.00~LLH6+117.47):河道总长5140米,河道宽度30米。12.城门溪(CMX0+000.00~CMX1+121.95):河道总长507米,河道宽度12米。(2)片区海绵系统化改造工程,改造区域共分为两块,包括1.盖山投资区:东至高仕路、西至则徐大道、北至后坂小学村道、南至潘墩路;2.火车南站片区:东至站前路、西至福峡路、北至三角埕路、南至环岛路。 招标内容:包括河道土方开挖、驳岸砌筑等贯通工程,截污调蓄系统、分散式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清淤、驳岸生态化改造、沿河绿化带及步行道建设、全断面在线监测系统及增氧、推流、补水、浮床、水质改造等其他生态恢复措施及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透水铺装、绿色屋顶、其他调蓄设施等全过程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计划施工期为1095个日历天(未含保修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为人民币1398.48万元,(注:监理服务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如有缺陷责任期,则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根据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3本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 3.1.4 投标人拟配备的监理人数与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主要监理人员配备表”中的要求。 3.1.5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6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7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3.1.8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9其它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月27日至2017年 6月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6 月23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开标室(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到场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人民检察-院确认函为准。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投标承诺函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0层,邮政编码:350000 电 话:0591-38720983,传真: / 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677863,传真: 0591-87677861 联系人:邱工、谢工。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 话:0591-875984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