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暂估):110.3331万元
3.1投标人资质等级:
3.1.1投标人申请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施工),且投标申请人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类似项目施工经验指2014年1月1日至今,投标申请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造价≥100万元的园林绿化施工项目。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日期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注:中标通知书仅适用投标申请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为法定)、备案合同(包括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如实际完成项目的规模与合同不一致时,还需提供审计报告原件,如项目尚未完成审计工作,以合同数据为准)。
3.1.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投标人在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连续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
3.2.2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3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3其他要求:/
3.4专职安全员1名。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预算书、图纸)。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5.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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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06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严工
地址:世纪大道555号名汇东方15楼
电话:0574-87298539、87751301
附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预算书、图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