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截止日期:2017-6-16,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太原办公区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西-太原,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代理: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TSC-2017-02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开标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302号青龙大酒店4层(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办公区域物业服务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办公区域物业服务
二、项目编号:TSC-2017-026
三、项目预算:4872584.40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个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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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服务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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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区域物业服务 |
1 |
年 |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
2、范围包括:办公区域物业服务,包括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服务范围的清洁卫生、室外公共绿化养护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良好的市场信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此项不做要求。)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此项不做要求。)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报名截止日前六个月内投标单位任意一次纳税凭据(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凭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如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请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302号青龙大酒店4层)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16日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302号青龙大酒店4层(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51-7558223
采购代理: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南内环街302号青龙大酒店4层
电话:0351-8710897
联系人:柴先生、许女士
山西同昇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