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复兴路(通富南路-滨水路)维修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E3206010324000114,招标文件售价:25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 [0]复兴路(通富南路-滨水路)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E3206010324000114 | 项目名称 | 复兴路(通富南路-滨水路)维修工程 | ||||||||||||||||||||||||||||||||||||||||||||||||||||||||||||||||||||||||
| 标段编号 | E3206010324000114001001; | 标段名称 | 复兴路(通富南路-滨水路)维修工程; |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5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6月22日 | ||||||||||||||||||||||||||||||||||||||||||||||||||||||||||||||||||||||||
| 公告信息 |
复兴路(通富南路-滨水路)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复兴路(通富南路-滨水路)维修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155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时间最终以开工报告为准。 三、本次招标工程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示的内容,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 独立法人资格 和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2)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审查; (7)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与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企业及项目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0)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1)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7年6月22日9 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22日9 时30 分,光盘投标文件(含原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开发区网上招投标系统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万元,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 十、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三)评标标准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 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评标。 2、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的投标报价。 3、A值:共设0、1、2、3、4五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4、确定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值平分成M+A段(M为具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数),则相邻两个值之间的差为X=(H-L)/(M+A) (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潜在评标基准价为L、L+X=B、B+X=C、C+X=D、…、H,以此类推,共M+A+1个。 5、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约定:抽中的评标基准价号码从小到大对应的潜在评标基准价按从低到高排序。 6、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的办法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四)中标公示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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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 特殊公告[0]
复兴路(通富南路-滨水路)维修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的复兴路(通富南路-滨水路)维修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约155万元 (3)质量要求:合格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时间最终以开工报告为准。 三、本次招标工程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中所示的内容,每位投标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 独立法人资格 和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根据苏建建管〔2015〕517号文件,必须提供新版资质证书,旧版资质证书7月1日起自动失效); (2)参加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五、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审查; (7)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与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8)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无备案,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9)企业及项目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报名单位须在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须为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日期,否则无效); (10)投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1)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2017年6月22日9 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tkfqztb.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招标文件相关费用,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55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6月22日9 时30 分,光盘投标文件(含原件)递交地点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南通开发区新开北路宏兴路南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 南通市开发区网上招投标系统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网上发布。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九、本工程投标保证金3万元,递交形式:银行汇票,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 十、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资格符合性评审—商务标开标—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三)评标标准 1、结合工程实际情况, 各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质量要求后,方可参加评标。 2、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小于等于最高限价H、大于等于最低限价L的投标报价。 3、A值:共设0、1、2、3、4五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4、确定潜在评标基准价的数值 将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之间的值平分成M+A段(M为具有效报价的投标单位数),则相邻两个值之间的差为X=(H-L)/(M+A) (四舍五入精确到分),潜在评标基准价为L、L+X=B、B+X=C、C+X=D、…、H,以此类推,共M+A+1个。 5、确定评标基准价 开标现场,由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代表,当众从(M+A+1)个潜在评标基准价中抽取一个作为本工程的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约定:抽中的评标基准价号码从小到大对应的潜在评标基准价按从低到高排序。 6、确定中标候选人范围的办法 有效报价中,报价最接近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最接近的报价多于一个,则优先选择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价格低的投标单位仍然多于一个单位,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四)中标公示 在评标结束后将对中标候选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六)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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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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