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7-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东营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东建招公字,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东营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建招公字[2017]32号
1.招标条件东营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陈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档案局,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展陈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展陈面积约1600平方米,详见图纸 。
2.1 建设地点:府前大街以南、华山路以东;
2.3功能区划分:主要分两层,由投标人自行根据大纲要求合理布局。
2.4建设规模:展陈项目计划总投资1075.8万元。
2.5工期要求:约180天。
2.6招标范围: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资料征集及仿真制作、施工图预算编制及评审、项目施工、设备维护、操作培训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2):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设计乙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2)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二级资质或展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
3.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
3.3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企业必须具备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或展陈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档案馆或文化展览馆展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文件原件为准。)
3.5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含)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且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企业二级资质(或展览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3.7投标建筑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5日至2017 年06月01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两套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4.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4.2资质证书副本;
4.3企业安全许可证副本;
4.4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书;
4.5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6投标人业绩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文件;
4.7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档案局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546—8331525
地 址: 东营市府前大街91号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东营市东三路160号
邮 编:257091
联 系 人:耿女士
电 话:0546-7762535
监督单位: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