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公告)
(该工程属于借用平台发布项目)
1、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的丰县欢口镇肖埝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防护林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上级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丰县欢口镇肖埝村、刘单楼村、李庄村、吴庄村、邓庄村、刘大庄村、史庄村、师桥村、陈大庄村和陈洼村;
3.2标段划分:一个;
3.3防护林品种规格:
垂柳、腰径10cm、高2.5米,10000株;
垂柳、腰径8cm、高2.5米,11000株;
3.4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31.00万元;
3.5招标范围:垂柳购置、运输至各村垂柳栽植指定地点、装卸、栽植、养护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6工 期:自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
3.7养护期:二年;
3.7质量标准:苗木规格必须符合防护林品种规格,根系完整,无病虫害和缺损,保证成活率为100%;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园林绿化或苗木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5.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nth="6" year="2017" w:st="on">2017年6月2日 18:00前;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网银方式(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5.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仟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丰县支行;
账户号:3200 1717 1360 5251 9055
开户名: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5.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5.6资格审查不合格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无息退还至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供货完成后,如无违约现象,经招标人盖章后无息退还。
6、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6.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nth="5" year="2017" w:st="on">2017年5月25日 -nth="6" year="2017" w:st="on">2017年6月2日 (星期天、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6.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6.3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
⑴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⑵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⑶电汇回单复印件;
6.4招标文件及光盘售价:3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7、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8、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9、其他:
9.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付款方式
①合格的苗木全部栽植完成并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
②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
③自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二年,终验合格且管养达标,付清余款。
10、联系方式:
联系 电话:1595221285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物价局门面楼二楼) 联系人:郑淑闻
联 系 电 话:051689249200
招投标监管及投诉部门:丰县欢口镇人民政府纪委联系电话:05168953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