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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坊镇龙兴至聂家公路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发布时间:2017-05-26 点击率: 1、 本戴坊镇龙兴至聂家公路改建工程经抚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抚交路字【2014】43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乐安县戴坊镇龙兴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施工

发布时间:2017-05-26   点击率:

 1、 本戴坊镇龙兴至聂家公路改建工程经抚州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抚交路字【2014】43号)。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乐安县戴坊镇龙兴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戴坊镇龙兴至聂家公路改建工程是戴坊镇龙兴至聂家进村的交通要道,全长 1.5千米、宽 3.5 米、厚 0.2 米。 2.2 施工招标:1.戴坊镇龙兴至聂家公路改建工程总投资约53.95万元;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内容;3.工期要求:计划于 2017 年6月 20日开工(暂定),2017 年9月 20日完工,计划工期 3 个月;4.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5.本工程为一个标段;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标1个标;被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具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个标段投标, 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26日至2017年06月16日9:3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一个标段开标现场提交资料费400元、施工图纸等参考资料每套400元(交后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16日9: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3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安县戴坊镇龙兴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76762112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70475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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