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干式厌氧消化项目工艺设计及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_工程招标_招标_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官方网-电力系统唯一备案网站
标王 热搜:   催化剂  保洁  辅机  风电  钢球  监理  斗轮机  防雷  新疆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厨余垃圾干式厌氧消化项目工艺设计及成套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 (一)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招标。 (二)本已由渝发改环

一、招标条

(一)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招标。

(二)本已由渝发改环[2016]1212号文批准建设。

(三)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一)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承担洛磧餐厨垃圾处理厂项目预处理后的200t/d厨余垃圾中间储料、干式厌氧消化系统、脱水系统和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安装及工艺达标集成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深化设计,厨余垃圾处理中间储料、干式厌氧消化系统和脱水系统成套设备、工艺管线、电缆桥架、支架、仪器仪表、电气及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的供货、安装和整体调试、试运行、培训等相关服务。

主要系统设备包含储料、高温干式厌氧消化、脱水等系统及附属设备、工艺管线、电缆桥架、支架、仪器仪表、电气及控制系统等附属设施。

(二)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主体设备的供货,3个月内完成所有主体设备的安装和单机调试工作。中标人接到招标人或监理单位通知后进入工艺调试,工艺调试周期为3个月,工艺调试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试运行期为4个月。具体的供货和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三)交货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洛碛餐厨垃圾处理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非联合体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人)

(一)、非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或工艺技术提供人在国内(外)至少有一项(已建成的进料规模100吨/天及以上且运行时间不低于1年的)有机垃圾干式厌氧处理项目的业绩。

同时提供以下(1)(2)证明资料:

(1)相关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

(2)工厂照片

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属于工艺技术提供人的业绩需工艺技术提供人签章或签名。

3、投标人在2015年、2016年的营业额均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提供: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4、投标人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类似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干式厌氧或湿式厌氧)工程管理的业绩经验不少于1年。

同时提供以下(1)(2)证明资料:

(1)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提供可证明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5、工艺技术提供人须与投标人签订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或授权书。

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注:以上“工艺技术提供人”指:拥有有机垃圾干式厌氧处理工艺的技术提供人。

 

(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资格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2、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或工艺技术提供人在国内(外)至少有一项(已建成的进料规模100吨/天及以上且运行时间不低于1年)的有机垃圾干式厌氧处理项目的业绩。

同时提供以下(1)(2)证明资料:

(1)相关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材料

(2)工厂照片

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鲜章,属于工艺技术提供人的业绩需工艺技术提供人签章或签名。

3、联合体牵头人在2015年、2016年的营业额均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提供: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鲜章。

4、联合体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类似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干式厌氧或湿式厌氧)工程管理的业绩经验不少于1年。

同时提供以下(1)(2)证明资料:

(1)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鲜章;

(2)提供可证明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或业主证明原件。复印件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鲜章

5、工艺技术提供人须与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签订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或授权书。

提供:合作协议(或授权书)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鲜章

注:以上“工艺技术提供人”指:拥有有机垃圾干式厌氧处理工艺的技术提供人。

6、联合体投标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三家(含三家);

4)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5月26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期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6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三)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pzb.gov.cn)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联系人:任霞

电话:023. 6788 6872

传真: 023. 6788 6845

 

名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804室

联 系 人: 杨欣 罗忠保 

电话:(023)67706925 67702309

传真:(023)67706443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