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丰都县高家镇第二水厂新建厂工程(一标段) 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都发改委发[2015]3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高家镇自来水厂,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资金及水利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高家镇自来水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都县高家镇第二水厂新建厂工程(一标段)
2.2建设地址:丰都县高家镇金刚社区(寨上公园旁)
2.3项目概况:包含建筑土建工程、构筑物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工艺部分工程、室外工程、引水工程。
2.4工程投资:约2300万元。
2.5工期:36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以施工图设计、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5 月 26 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12时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6 月 16日9时 30分, 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和“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都县高家镇自来水厂 标代理机构: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丰都县高家镇 地 址:綦江中山路微风广场505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896696593 电 话:023-48658272




